书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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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的处世哲学与品格/谢长宇——《在路上:从律师助理到成功执业3》
曾子曰:“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我是这样理解这句话的:一个有品格的士,应该是一个有时代责任感的人;应该是一个能够经受磨难不急于求成的人;应该是胸怀宽广的人;应该是意志坚定的人... -
法治需众声喧哗/丁国强——《法律文化三人谈》
何勤华等三位教授的《法律文化三人谈》是他们在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六场谈话的实录。讨论法律文化离不开对法律观念、法律价值的探究。中西方文化追求公平正义的路径不同,但是,追求公平正义的愿望却是一样的强烈。... -
从《蒙田的政治学》到《随笔集》/陈咏熙——《蒙田的政治学》
冯塔纳对蒙田政治思想(更确切地说,是蒙田思想)的解读,不会是也不必是唯一的正解;而本书出版以来,也在英语和法语的学术圈内引起了新的争论。但可以确定的是,她为这个时代的读者、特别是中国读者解读《随笔集》这部意蕴无穷的伟大经典铺就了一块新的和重要的基石... -
剽窃,你为什么这么流行?思郁——《论剽窃》
著名学者汪晖早年博士论文涉嫌抄袭一事,正闹得沸沸扬扬。学术腐败、论文剽窃、著作抄袭,近些年频有发生。 现在读这本书如此应景:《论剽窃》,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美国法学家理查德·波斯纳。《论剽窃》在波斯纳的众多学理高深的学术著作之中并不显眼,但是名副其实的大家手笔。一个小小的剽窃问题,分析得竟然涉猎到历史、法学、文学、经济、社会等多个学科领域,深入浅出,趣味盎然。值得注意的是,这本关于“剽窃”主题的小书正好当作对近期抄袭问题分析的理论凭借。... -
以女性之手,揭开法律的面纱/聂卫峰——《女性的法律生活》
作为美国批判法学的分支,女性主义法学是女性主义和法学的结合,致力于在现代法律中消除对女性的历史的和社会的歧视 传统的女性主义法学追求按照女人的体验、视角、感性去重新构建社会,但按照人类斗争的一般经验,除非被压制方的实力集聚到足以一举推翻掌权者的统治,否则最好的斗争方式只能是渐进式的改良。女性主义法学家们显然应该意识到,在男女问题上,最好不要奢望有这样的“翻盘”机会。女性主义法学不可能推翻一切,然后重建。一方面没有这个能力,另一方面也没有这个必要。 贝尔的观点就是建构“后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法学,其理论优劣、成熟度、可实现性,有待于社会实践和读者去评判。但至少已有了一点征候:2004年台湾学者陈妙芬发表的《当代法学的女性主义运动:一个法哲学史的分析》,提到了贝尔的这本著作,但没有特别评价。另需注意的是,本书2000年的台湾译本,书名被译为《法律之前的女性》,熊湘怡女士则译为《女性的法律生活》,二者似乎有较大的差异,读者们或有个人的独特理解。... -
土地流转天大的事 /蒋安杰——读《流动的土地》有感
土地流转有什么重大现实意义?对中央的农村改革方针各个地方如何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地方实际需要的实施细则?各地进展情况如何?农民是否有土地流转的真正需求?东部和西部有什么不同?集体土地制度能否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土地承包权作为用益物权流转后与土地所有权还有哪些区别?下一步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与城市化有什么关系?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有什么关系?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与现代农业制度有什么关系?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与18亿亩耕地红线有什么关系?农村金融制度到底应该如何设计和建立?农村流转土地是否应该给予抵押权?农民房屋到底是否应该给予其抵押权?我们到底应该如何保护农民的财产权?农村土地制度如何做到公平正义?... -
以另类视角看剽窃/理查德·波斯纳——《论剽窃》
剽窃是智识欺诈的一种类型,其构成要素包括未经权利人许可的复制,且复制者宣称(不论该宣称的方式是明示还是默示,也不论其主观心理是故意还是无意)复制的内容属自己的原创,而这一宣称又使复制者作品的受众采取了一些如果知道真相就不会采取的行为... -
无言的恩典:缘起《木腿正义》 /郭泽长——《木腿正义》
去读冯象先生的书,便不会像读那些东拼西凑,翻译的七零八落的著作那样枯燥乏味。从秋菊的困惑谈到织女星的文明,平和的阐述法学的理想与现实,加上冯象先生擅长的知识产权法的分析功底,点点滴滴的讨论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让我们不再觉得法学那么抽象,而是活生生的了,是具体可感知的,是可分析推演并高度升华的。这也不同于其他具体案例分析的著作,此种著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让我们无法感受到一种成熟的博大,不知道是怕浪费纸张还是别的原因,只要一但涉及到关键问题,总是晦涩的支吾,匆匆的略过,并且是只要司法实际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是完全可以从容超越的。根本没有真正技术上翔实的阐述与平和的过度,缺乏可信性,这也是司法缺少权威性的一个根源。想想实践中大量的判决书,有多少是从技术上巧妙推演,令人折服的呢?生命的意义如同流水一般,淙淙地流过,我们失落了很多,却不知道那是些什么。... -
《法府书香》书讯——《法律文化三人谈》
《法律文化三人》于2010年4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本书是贺卫方、何勤华、田涛三位教授关于法律文化的“锵锵三人谈”现场实录。三位教授以漫谈的形式,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对法律文化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别开生面的讨论。“三人谈”的谈话地点历经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前后共计三地六场,主题分别是:一、法律文化:一个宽泛的概念;二、中国法律文化的源与流;三、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与借鉴;四、中国法律文化的近代化;五、风从西边来;六、法律文本的引进与移植。书中也收录了现场与听众之间的互动,还有一些田涛教授藏品的图片,使本书内容更丰富而生动。... -
左右摇摆的宪法性权利/张力——《并非自杀契约》
与其说《并非自杀契约》是法学家兼法官波斯纳的一本法学著作,不如说是他的一本“对策之书”,全书政策性色彩要浓于法学的精致分析色彩。波斯纳在该书中要处理的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具有共性的问题,即紧急状态下的宪法问题,这从其副标题可见一斑,它暗示认为,紧急状态下的宪法与日常政治时期的宪法是不同的。说其复杂乃是因为该问题不纯粹是一个法律问题,并非精密的规范逻辑可以解决,它往往意味着政治与法律的纠结;而说其具有共性则是由于自德国魏玛时期宪法实践的失败以来,人们不得不放弃原有的完美法治幻想,来面对现实宪法及国家运作中的困局,这些困局是所有现代国家均不可避免的,只是被过去的法治主义幻象所遮蔽。... -
正义的角色身披法袍 /代海军、吴敬华——《身披法袍的正义》
当“法律”一词的语义学在法律理论中造成了大量混淆,罗纳德·德沃金为法律回归理想主义作了一次精彩的辩护。 《身披法袍的正义》是在总结《认真对待权利》、《原则问题》、《自由的法》、《法律帝国》等几部著作的基础上,就法律的阐释与司法审理问题提出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方法。... -
拾穗与教育/吕翔――评昂格尔《重新想象的贸易自由》
昂格尔的《重新想象的自由贸易》正是为了打破这种理所当然的沉默。在这本雄心勃勃,“设法为有关人类解放和自主性的革命性观念赋予新含义”的著作中,这位以批判法学闻名的哈佛教授不仅细致地批驳了以比较优势为核心的自由贸易理论,而且在书内特辟专章讨论人性、心智的模态性(modular)、公式性(formulaic)这些看似与主题无关的问题。很明显,昂格尔并没有将自己的议题局限在经济领域之内,为批驳自由贸易理论而批驳自由贸易理论,这本书始终将理解全球化时代下劳动者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作为思考重心。这种取向呼唤久以丧失的乌托邦精神,要求人们重新站在个人-城邦的古典政治立场上来看待我们的历史现实。正义的问题被重新提出,但不是通过僵化的权利话语或贸易策略,而是表现为一种启发性的反思。这种普遍主义的政治视角对18-19世纪的学者来说并不陌生,可是却十分容易引起21世纪人的怀疑。对那些在学理上轻视福山,立场上却完全赞同历史终结论的人来说,昂格尔对自由贸易的否定差不多也就是对自由民主的否定;而对那些试图超越民族国家的框架,以帝国或天下观去构想新世界的人而言,这位巴西人则缺乏必要的现实感。... -
一场寻找法律印迹的“文化苦旅”/楚天舒——《寻找法律的印迹2》
一个人走的路有多远,他的世界就有多大,对大多数如你我这般沉没于俗务中的凡人来说,能听远方的旅人讲一些异乡的故事便是不可多得的佳肴。6年前,我偶然在书店发现一本装帧独特的书——《寻找法律的印迹——从古埃及到美利坚》。我只是大略翻阅了一下卷首的导言——“法律的内幕”和那篇简洁的楔子“神秘的足迹”,就被其中许多精彩的语言、鲜活的思想吸引住了。... -
穿越“黑暗”之旅 /王立杰——《黑暗之旅》
一毫微光荧在心中时,它辉亮整个宇宙,恢恢然无涯;而当它缘着文字降到纸面上后,便处处是壁垒了。故而,但凡写作,任其落笔时如何快意,待到杀青,仍旧一腔意犹未尽的惆怅。收笔之时,我便发现自己写就了这样一本书,满满地言不尽意。确乎可以想象,本书的读者或觉置身群山环抱之中,发一声而万壑弦歌,然若放眼望去,云深处,一片飘飘悠悠,那里是山是水终究辨不明晰。于是末了,不免仍要说上两句,以为补遗。... -
参透防范之术 顿悟完美之道 /王思鲁 ——《完美的防范》
在《完美的防范》一书中,法律风险被分解为主体、环境、行为三个要素,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又被分为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单方权益丧失四类。建立在法律风险具体解说的基础上,其认为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并非是消除法律风险的威胁,而在于如何依轻重缓急对法律风险加以应对,并通过综合手段实现法律风险的最小化与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以务实而非理想的角度加以考量,法律风险管理必定是结合现有资源与实际情况,熟练地综合运用各种通过实践检验之理论方法,抑制法律风险不利后果产生或将其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的系统工程。... -
法学毕业生的出路在哪里?/陆建华——《前程——法学毕业生的出路在哪里?》
赵树理先生曾经说过:“读书也像开矿,‘沙里淘金’。”现在的图书市场较之以往更加“丰富”,想在沙堆里淘出块金,着实不易。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学会“淘金”,图书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她永远具有不完美性,我们得学会将书中自己所需要的“金子”淘出来。... -
“完美的合同”如何更完美 /王思鲁——《完美的合同》
真正的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企业运营目标的指引下,根据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税务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等各个方面的需要对交易目的进行合规性审查,以此为依据设计审查合同,这方能实现合同管理的初衷。或许是窘于篇幅有限的欲言又止,又或者是碍于主题延伸的文不对题,《完美的合同》对此虽有察觉但并未深入。若将合同管理与整个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割裂开来,所谓的合同管理仍旧是徒有虚表。此时的“合同管理”只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人在此山中”,而未能真正实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应有的高度。... -
[书摘]从信仰、观念和社会层面上理解法律文化——《法律文化三人谈》
法律文化是一个宽泛的题目,首先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大麻袋,你们也听说过关于文化的概念有二百多种不同界定,几乎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范畴。今天三人谈的人员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构成,田涛先生是中国法律史方面的专家,对于近代中国法律移植,中西方在法律观念方面的接触与碰撞,以及法律文本的传播是非常重要的专家。何勤华先生横跨中西,可以说是中西合璧,同时他对于日本法和中国律学研究史有着很深的造诣。... -
申明“我们人民”制定宪法的权利 /秋风——《美国不民主的宪法》
这是一部很奇怪的宪法学著作,也许,他该算一本政治学著作。更准确地说,它根本就不是一部面向学术界写作的学术著作,而是一部面向公民写作的立宪运动的动员宣言书。 该书的书名颇为冗长:《美国不民主的宪法:宪法哪儿出毛病了?(我们人民该怎样矫正它)》。好处是,这个书名直截了当地说明了作者的立场:美国宪法存在严重缺陷,作为例证,作者在该书的第二到第五章中,对美国宪法设立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个分支的权力结构、程序和权利保障条款之缺陷,分别进行了剖析。不过,这些分析虽然占了该书大部分篇幅,但并非此书的重点。作者讨论的重点是:我们人民怎样矫正缺陷如此严重的宪法。因此,简短的最后两章才是全书的精华所在——这样的论述在我所读过的美国学者所写与宪法有关的书中,是独一无二的。 ... -
法学通鉴/王洪亮——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
在最近的国际学术会议期间,大家对外国学者介绍说,我们都是王泽鉴先生的学生,外国学者很是困惑,也很是羡慕,王泽鉴先生解释说,准确地讲,我们应当是通过他的书成为他的学生的。这学期,王泽鉴先生亲自莅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本科生“比较侵权法与人格权法,我深为学生感到幸运,能有机会面对面地体会王泽鉴先生的学识与智慧。
自本人从教以来,每次授课,必定会参考王泽鉴先生的教科书以及《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在训练学生法学思维时,更会着重参照《民法思维与民法实例》一书。 ... -
波斯纳的启示:法眼看剽窃/陈夏红——《论剽窃》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鲁迅在《孔乙己》中所写的这句话,越读越有味道,尤其在碰上学术剽窃丑闻被爆出的时候。 为什么剽窃无处不在?为什么剽窃总是受到大家的关注?究竟什么是剽窃?剽窃者的动机和借口是什么?……耳闻目睹转型期中国学界越来越多的剽窃丑闻,包括笔者在内的大部分读者,不仅时刻遭受这些问题困扰,也期待着能有“大腕”给这些问题提供一种可能的答案。 诸君莫急,大名鼎鼎的波斯纳教授,已经在其《论剽窃》一书中,对这些问题做出了波斯纳式的解答。 ... -
文学想象重塑公共生活/王尔德——《诗性正义》
“先生,我叫托马斯•葛擂硬。一个只讲实际的人,一个只讲事实、懂得计算的人。我本人为人处世都从这条原则出发:二加二等于四,不等于更多,而且任你怎么来说服我,我也不相信等于更多。先生,我叫托马斯•葛擂硬——毫不含糊,托马斯——托马斯•葛擂硬。我口袋里,先生,经常装着尺子、天平和乘法表,随时准备称一称、量一量人性的任何部分,而且我可以告诉你那准确的分量和数量,这只是一个数字问题,一个简单的算术问题。”... -
作为智识性罪恶的剽窃/理查德•波斯纳——摘自《论剽窃》
在开始讨论之前,我们需要给剽窃一个定义。但“剽窃”其实是难于定义的。词典上常见的定义是“文辞上的偷盗”。这个定义是不全面的,因为除了文字之外,还存在着对音乐、美术或者思想的剽窃,尽管我将在大多数时间里假定剽窃者是写作者。此外,这个定义也不准确;我们将会看到,还可能存在着没有偷盗的剽窃。再者,这个定义也不精确,因为它也没说清楚到底什么算是“偷盗”,毕竟,人家没有从别人那里拿走任何东西,只是复制了一份而已。当你从某书中“偷走”一个段落的时候,该书的作者及其读者依然拥有那本书,这和你偷了他的汽车不一样。使用例如偷和盗这类语词来描述未经授权的复制行为是误导人的。但是“借”也同样是误导人的,因为被“借走”的东西从来就没有归还过。... -
循着诗性的引导/王立杰——《黑暗之旅》自序
这是一本讨论法律的书,十篇文章构成了一条线索。线索的终结一端是光明、希望、秩序与善,那里树有法律的丰碑,通常的法律史著作都是从那儿开始;线索的另一端,即其开始的一端(实际上我们找不到端头),是茫茫的黑暗、迷茫、混乱与恶,在那里没有道理可循,却有着汩汩的力量迸发出来。对于那黑暗的世界,人们害怕它,却又隐隐地为之吸引,仿佛那里有不可抗拒的魅力。我们把害怕的东西宣告为敌人,诅咒它、消灭它,可从来无法离开它。黑暗与混乱一直滋养着我们的世界,虽然这一点很少被承认。它们不是光明与秩序的对立面,而是源泉,如同母亲一般。于是,我们需要溯流而上,去做一番考察。如果您愿意,可以把这番尝试称为“前法律史”的探究。... -
在愤怒与希望中重构女性主义法理学/朱迪斯•A.贝尔——《女性的法律生活》
本书是在愤怒与希望交织中诞生的。愤怒来自于我对妇女生活的观察以及当代女性主义学术在改善妇女生存条件上的失败。希望则源于我始终相信,理论能够解释这些状况,而实践能使这一切有所改观。虽然大量的证据可能证明事实正与之相反,我却仍然坚持这种信念。有这些信念的指引,足够激励我努力去重构女性主义法理学,并为其寻找新的方向。... -
走向诗性正义?丁晓东——《诗性正义》代译序
寻求一种恰当的正义标准,这一梦想贯穿了人类历史的始终。两千多年前,中国儒家的孔子就曾经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在西方的《圣经》中,也存在着类似的黄金法则:“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这些简约但却具有普适性意义的正义准则,构成了一个政治社会中人们相互交往和判断事物的中立性标准。晚近以来,思想家们构想了一些更具有操作性也更具有争议性的正义理论,例如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判断标准的功利主义,以财富最大化或效率最大化作为标准的经济学。这些正义规范和正义标准不仅在学术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而且深深地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
回归理想主义/周林刚 翟志勇——《身披法袍的正义》译后记
在本书的翻译工作接近扫尾的时候,德沃金先生发来了他给这个中文版写的序言。序言极为简短,但铿锵有力,仿佛一则郑重的宣言,在宣告一个旧时期的过去和一个新时期的到来,法律理论正在回归理想主义的见识。德翁在古稀之年仍理想不灭、激情不减、辩论不休、奋斗不已,真是令人钦佩。... -
法律,是一门活生生的历史/何勤华——《寻找法律的印迹2》
早在80多年前,美国学者威格摩尔(J.H.Wigmore,1863—1943)就在《世界法系概览》(A Panorama of the World’s Legal Systems)一书中,创造了一种图文并茂的方式,来讲述法律史的模式。作者通过对古代埃及、古代巴比伦、古代印度、古代希腊、古代罗马等众多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古迹的实地考证,以500多幅现场照片,向人们演示了世界各个地区上下6000余年法律发展(16个法系)的轨迹,给读者以巨大的感染力,《世界法系概览》一书也因此成为世界法律史上的名著。... -
寻找与发现/田涛——《寻找法律的印迹2》
在市场上可以找到近百本不同封面的中国法制史教科书,在很多情况下将其称作“不同封面”,或许带有溢美的评价,如果仔细观察,有些此类作品甚至连封面的设计也大同小异,只是作者的署名绝不相同,使人能够一望得知这些“专著”的区别。然而内容的相似性也是可以一望而知的,如果你有充分的耐心和足够的克制力,愿意翻检这些彼此雷同的书籍,你一定会赞叹法史学界将生物学的“克隆技术”使用到法学研究中的学术成就。无论是“历史的法律”,还是“法律的历史”,不会因为词语的表面翻新而令人钦服,当然这一做法或者和所谓的“体制”限制有关,据说学术界评定职称,或者荣升硕导、博导之时,都要向评审者提供“专著”,以表示被评定者的学术成果。只可惜中国只有一个,中国古代法律的历史也只有一个,而需要荣升者多矣,于是除了援引生物学的“克隆技术”之外,确是无他计可施。当然也有少数耐得住寂寞的人,对某一专题有所发挥,但也往往淹没在世风日下的潮流中,连个闪光的机会也没有。... -
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教授访谈录-民法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王泽鉴先生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卷本的著作被法学学人称之为民法学界的 “天龙八部”,2009年王先生针对民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作了修订,并授权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2009年版大陆简体字版。此套书的再次引进当能给内地民法学者更多的借鉴和启示。由此我们采访了王泽鉴先生。... -
法学的盛宴——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
最早获知王泽鉴先生及其著作是在大学本科的课堂上。有一次徐国栋教授说,王泽鉴先生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我可是象喝“药”一样读过的。2000年硕士毕业时,结识王泽鉴先生的著作。在读博期间,我不止一次听到王利明、张新宝等教授说过,他们冒着盗版,乃至“政治”的风险偷偷阅读通过非正式渠道得到的王泽鉴先生著作的影印本。我想,中国大陆几乎每一位民法研习者都有发生过与王泽鉴先生著作的“奇遇”。时至今日,对中国大陆的民法研习者而言,仿佛不购买、研读先生的著作就没有资格入民法学之门似的。... -
“王泽鉴著”之情结——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
最初接触王泽鉴先生的思想,是通过从图书馆特藏室借来的那本“内部参考、批判使用”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二册)之影印本。因迷醉于其精细的法理和独树一帜的研究方法,终冒天下之大不韪,以罚款的方式变其公用为私有。后虽购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全部八册,书架上的旧书也几经整理淘汰,所剩不多,那本纸张业已发黄的“王泽鉴著”却依然领衔我的经典收藏系列。“王泽鉴著”之于我,已由署名权意义上的符号内化为一种情结。... -
先生著作引领我进入民法的殿堂——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
自上世纪最后几年始,先生的民法著作终于开始被大陆出版社引进,包括被称为“天龙八部”的八本《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在内的若干系列著作均得以在大陆出版,我辈法学后进终于可以方便地获取并阅读先生的著作。
如今,在自己的课堂上,我总是向学生推荐先生的著作,并时常表达对他们的羡慕之情与督促之意:看,你们是多么得幸运,就连王泽鉴老师的著作都能唾手可得,你们还有什么理由学不好民法? ... -
王泽鉴之于中国大陆民法:知识与方法——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
无论是法学研究还是法律适用,均离不开方法。读王泽鉴先生的书,不能仅仅读其中的法学知识,更要琢磨其中的法学方法。法学方法犹如游泳方法,如果只谈如何游泳而不能实际下水实践,必然是误人子弟的空谈。同样,如果只学习游泳的理论而不实际下水实践,自己的能力根本不会有什么实际的提升。王泽鉴先生的著作,既有对于相应方法的阐述,更多的则是实际应用这些方法的思考和论证。读书不仅应领会作者的意思,同时应注意作者的方法。正是这些方法,对于中国民法研究水平的提升,至关重要。... -
民法释义学的丰碑——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
民法本为裁判规则,民法之学的目的即在于构建科学的裁判规则,以资助益法院贯彻民法之公平、正义,实现法治之目的。当事人主张权利,亦须于法有据,提供准确的请求权基础。着此为出发点,先生独树一帜,创造性地构建了请求权基础的民法研习方法,并贯彻于整个民法研究之全部领域。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方法是寻找问题、并论证其解决之道的根本方法,是民法学说与实务结合的最佳途径。... -
中国民法学的有机组成——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
如果说在上个世纪90年代引进以王泽鉴教授为代表的台湾民法学者的著作的时候,大陆学者更多地将其看作一种比较法意义上的学术文献,现在这些文献则更多地被看作是中国民法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可以而且也应该被作为中国民法学进一步发展的平台的共同的学术资源。... -
民法学习宝典——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
法律学习是法律职业者不可或缺的阶段。法学教材在法律学习中不可或缺,法学教科书是法学教材的主体,一部经典法学教科书就是一部法律学习宝典。民法教科书有很多形式,大陆法系很多著名学者的代表作就是其民法教科书。王泽鉴老师是汉语法域公认的法学大家,他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请求权基础体系》即可堪称民法学习宝典。... -
民法学丝绸之路——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
丝绸之路为中西贸易及文化交流之历史动脉,而欧陆法学、尤其是德国民法借由清末修律根植我国,遂成民法学丝绸之路,民法自由、平等价值理念亦成中国社会现代化重要助力。王泽鉴先生早年负笈德国,师从于当代德国著名民法学者拉伦茨(Karl Larenz)教授,深得德国民法精要,而复传于我国台湾地区。先生将德国民法学精髓与台湾地区立法及司法实践相结合,所用“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范式,成台湾地区当代民法学发展一个中心脉络。先生民法学贡献,经由两岸交流惠及大陆千万学子。当年我作为一名普通硕士研究生,在“内部资料、批判使用”中虽有机会拳拳服膺于先生部分著述,但愧于不得见先生著述全貌,便不惜用数月伙食费托请台湾地区学长购得一套最新版本(其中包括数本二手以缓囊中羞涩),认真拜读之后最终促成我赴德留学之决心。... -
怀着敬意品先生——王泽鉴《民法学说系列》
一个老人,伫立在图书馆角落的复印机前,一页一页地翻印,周围的一切似乎静止,伴随的仅是机器不尽重复的“咔嚓-吱——”:这就是王泽鉴先生永远定格于我脑海中的形象!
这样一位高龄老人,为求学术之精进,不惜体肤之劳,那么寓其精神所成就的著作,余等小子,除了怀着敬意地认真拜读,还能做什么呢?! ... -
空谷足音——王泽鉴《民法学说系列》
最初看到王泽鉴老师的著作,大概是18年前。那时我在南京大学法律系读本科,因为一个机会获得了学校的“特别待遇”,取得了进入当时本科生与狗不得入内(那时各校普遍如此)的系资料室借阅的特权。在一个显然用来存放贵重书籍的带门书柜里,我发现了史尚宽、郑玉波等先生的书,也包括王老师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
美国式“打黑”的启示——《被解缚的哥特成》
重庆“打黑”风暴是2009年最为国人关注的大事之一。这场风暴所揭示出的黑社会组织形象,已不像香港电影《古惑仔》系列里那种招摇过市、靠拳头称王称霸的街头帮派,而更像美国电影《教父》系列中的有组织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人物光鲜外衣被撕开之后,展现世人面前的这种“黑-商-官”相勾结的犯罪结构令人惊讶、引人担忧。黑社会组织对经济领域渗透之深、与腐败官员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对基层政权的腐蚀和把持,让国人看到一个全新而可怕的犯罪组织形象。因此,当重庆市政府将公众的雷霆之怒转化为坚决而彻底的打击之势时,舆论自然是压倒性地给予支持。这不禁又让人们联想起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纽约市进行的一场空前绝后的“严打”。... -
这一次,资本主义失败了——《资本主义的失败》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曾笑称,自己阅读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经济学创建者理查德•波斯纳著作的速度,永远比不上波斯纳本人写作出书的速度。如果你听过这句话,就不会惊诧于波斯纳在写就《法官如何思考》一年后,又能马不停蹄地推出新著《资本主义的失败:●八危机与经济萧条的降临》。在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爆发一周年之际,我们能从新近出版的该书中文版里读到身为法律人的波斯纳对“当下这场经济萧条”原因的解读 ———“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的正常运作过程中出现了失败”,也可算是妙事一桩。... -
资本主义失败了吗?——《资本主义的失败》书评
此次起于华尔街次贷风暴的金融危机,对现有的经济理论和操作实践提出了双重挑战。尽管政治家们迅速选择了凯恩斯主义及其各种变换形式的经济拯救方案,但对于危机的原因至今仍然没有统一的意见。... -
引注规范是学术规范的基石 ——评《法律文献引证注释规范(建议稿 )》
《法律文献引证注释规范》(建议稿)之所以特别引人注目,就在于这是第一本也是迄今惟一的一本学科引证注释规范。其开创性之功用,是无论怎么评价也不过分的。... -
经验地理解法官的思维和行为 ———《法官如何思考》代译序
法官当然首先必须依法,但他还必须考虑“治国”和“办事”。这就是政治的考量。所谓“政治的”,波斯纳界定,它首先指法官在开放领域的被迫的“偶尔立法”。它还可以指一些看似纯技术性判断。 ... -
法律,请站起来———冯象《木腿正义》读后
你也许在一次气功讲座上,看到一位坐了二十年轮椅的人竟然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蹒跚着迈开步子。这一场景令所有的旁观者为之震惊,于是相信在适当的指导和精诚的配合下,绝望的事务或将枯木重生。... -
《佟柔中国民法讲稿》编辑手记
《佟柔中国民法讲稿》是一部编辑作品,它是我国已故著名民法学家佟柔先生生前在民法总则的教学和研究中相关论述的集合。书中所编辑的文字大多来自佟柔先生生前颇有影响的演讲记录、教材、论文著述,以及编辑者本人的课堂笔记。... -
法学家的“精神分裂症”———读《有产阶级的法律》有感
如果不是考虑到传媒对于可读性的要求的话,我们一定可以说本书的作者对于讲故事已经达到了某种癖好的程度。一个又一个故事,给了你一些启示,又留下许多悬念,让读者欲罢不能。从这个角度看,可以说这是一本令人手不释卷的书。再加上每个故事中都配有妙趣横生的漫画插图,在图文的共谋下,读者那珍贵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便被成功“窃取”了。... -
瞧,那两个唱双簧的——读王名扬《英国行政法》
英国公法上,最令人惊奇的事就是政府中实际权力最大的人是法律上最无权力的人;另一方面,法律上最具有权力的人是实际上无权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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