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国法学丛书(5卷本)

1. 《刑法原理》

韩忠谟 著
ISBN 978-7-301-15271-3
32开/ 471页/29.00元
2009年10月出版

作者简介
  韩忠谟(1915―1993),字筱初,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江苏省泰县人。1934年考入国立中央大学法律学系。受课之余,孜孜于法学暨刑法原理之钻研写作,且以为终身志业。1948年赴美国耶鲁大学攻读,1950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51年任台湾“司法行政部”主任秘书。1954年,台湾大学延聘为法学院法律学系副教授,而教授,继兼系主任,并历任训导长、法学院院长、教务长。1977年-1979年,出任台湾“司法院副院长”。1983年,任台湾“中央研究院”代总干事,1990年任副院长。1993年病逝于台北市寓所。著作有《刑法原理》、《法学绪论》等。
内容简介
  韩忠谟先生是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执掌台湾大学法学院数十年,尤其在刑法学上造诣精深,其《刑法原理》一书,可说是奠定了台湾地区刑法学之基础。本书以刑法基本原理为叙述客体,对刑法原理进行了体系性的展开与阐述,同时纵论古今刑制之演变,极究刑事思潮之兴衰,揭示了刑制演变与刑事思潮之间的相关性,并对中国固有的中华法系传统的律学文化与外来的大陆法系刑事法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正因为《刑法原理》一书重视对刑法基本原理的解析,因而虽刑法条文因时变动,本书的理论价值却未曾削减。

2. 《法学绪论》

韩忠谟 著
ISBN 978-7-301-15400-7
32开/ 271页/ 19.00元
2009年10月出版

作者简介
  韩忠谟(1915―1993),字筱初,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江苏省泰县人。1934年考入国立中央大学法律学系。受课之余,孜孜于法学暨刑法原理之钻研写作,且以为终身志业。1948年赴美国耶鲁大学攻读,1950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51年任台湾“司法行政部”主任秘书。1954年,台湾大学延聘为法学院法律学系副教授,而教授,继兼系主任,并历任训导长、法学院院长、教务长。1977年-1979年,出任台湾“司法院副院长”。1983年,任台湾“中央研究院”代总干事,1990年任副院长。1993年病逝于台北市寓所。著作有《刑法原理》、《法学绪论》等。
内容简介
  韩忠谟先生是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执掌台湾大学法学院数十年,育人无数。《法学绪论》一书即由韩忠谟先生在台湾大学法学院执教时自编讲稿删正而成,初版于1962年。作者深感中国自清末变法以来,法律研究偏重于移植外国法制,注释法学之流弊深重,而忽略对法学理论与思想的探讨,这对于培养法学新人殊为不利,因此本书着重从远大处把握法律的全貌,以启发初学者的研究兴趣,与其他法律课程既无重复之处,而且能彼此配合,相得益彰,被誉为台湾法学界的经典之作。

3. 《德国的政府》

钱端升 著
ISBN 978-7-301-15401-7
32开/ 362页/ 23.00元
2009年10月出版

作者简介
  钱端升(1900-1990),上海市上海县人。著名政治学家、法学家、教育学家、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奠基人。1919年毕业于清华留美预备学堂,后赴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和哈佛大学研究院留学。1924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政治系主任、法学院院长以及天津《益世报》主笔等职务。1952年负责筹建北京政法学院并担任第一任院长。1954年任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主要著作还有《中国政府与政治》(英文)、《战后世界之改造》、《民国政制史》和《比较宪法》等。译著有《英国史》。
内容简介
  钱端升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政治学家、法学家,一生著述丰富。《德国的政府》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初版于1934年,是钱先生一个庞大的研究计划的一部分成果――“著者的计划,想把英、美、法、德、日、俄的政府合著成一本书”。此计划穷钱先生数年之力,最终未竟全功,多有遗憾。然此计划仍只是钱先生为研究中国现代政治所做的准备,斯人治学之魄力与风范,可见一斑。本书对德国宪政史和德国政治组织的架构与运转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尤其详尽考察了魏玛宪法这一德国宪法史上的丰碑。出版之时,即大受同时代学者之褒扬。此次承钱先生长子钱大都先生惠允,北京大学出版社重新校对出版,以飨有心之读者诸君,亦表对那一代学人的敬意与怀念。

4. 《法国的政府》

钱端升 著
ISBN 978-7-301-15388-8
32开/ 331页/ 20.00元
2009年10月出版

作者简介
  钱端升(1900-1990),上海市上海县人。著名政治学家、法学家、教育学家、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奠基人。1919年毕业于清华留美预备学堂,后赴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和哈佛大学研究院留学。1924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政治系主任、法学院院长以及天津《益世报》主笔等职务。1952年负责筹建北京政法学院并担任第一任院长。1954年任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主要著作还有《中国政府与政治》(英文)、《战后世界之改造》、《民国政制史》和《比较宪法》等。译著有《英国史》。
内容简介
  《法国的政治组织》介绍的是法国政治组织的一部分,作者用九章的篇幅,主要讲述法国的立宪史、总统、国务员及行政制度、参议院、众议院、国会的职权、法律及法院系统、地方政府及属地政府和法国的党派。嗣后于1933年,将《法国的政治组织》一书予以修订并更名为《法国的政府》再版。两本书基本结构相同,不同之处是增加了部分内容和加进了很多小标题,有些章节写得更为丰满、具体。本次重版钱端升的《法国的政府》,亦将《法国的政治组织》纳入其中,合二为一,给读者完整地提供了两本各有千秋的学术文本。

5. 《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区别》

杨兆龙 著 陈夏红 编
ISBN 978-7-301-15452-6
32开/ 384页/ 22.00元
2009年10月出版

作者简介
  杨兆龙(1904――1979),字一飞,江苏金坛人,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毕业于燕京大学哲学系和东吴大学法学院。后获哈佛大学S.J.D法学博士学位。继以研究员身份赴德国柏林大学深造。通晓英、法、德、意、西、俄、捷、波八国外语,对大陆、英美两大法系均有精深造诣。1928至1952年,任教于上海持志、上海政法、中大、浙大、朝阳、西北联大法商学院(兼院长)、复旦、东吴法学院(院长),所教学科达十余种。曾任推事、律师、宪法起草委员会和资源委员会专员、司法行政部刑事司长、代理最高检察长等职。曾协助罗斯科•庞德筹划中国法制之重建。1949年任代理最高检察长期间,释放万余名政治犯。曾当选为中国比较法学会会长、刑法学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理事、国际统一刑法学会副会长、国际比较法学会理事、国际行政法学会理事。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评选为世界范围内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我国共两位)。至1949年止,其著述约300万言,译作有《联合国宪章》。
内容简介
  杨兆龙先生是中国著名法学家,“东吴法学”的代表性人物,在民国时期便已确立起广泛的国际声誉,曾被海牙国际法学院评为全世界五十位杰出法学家之一。杨兆龙一生著述甚多,但后半生因政治原因,命途多舛,学术成果也多数散落失轶,不行于世。后经杨兆龙先生之女儿杨黎明、女婿陆锦碧多方收集整理,得回百万余言。考虑文稿内容较为庞杂,编者从中精心采选那些能够超越时空,于今仍有很大学术阅读与参考价值的作品,汇为此集,以飨有心之读者诸君,亦表对那一代学人的敬意与怀念。